不粘锅不能烹调肉类食品。因为不粘锅涂层的主要成分是聚四氟乙烯,聚四氟乙烯结合强度不高,不能完全覆盖在不粘锅表面,致使部分金属层**在外。而肉类属于酸性物质,会对金属造成腐蚀,**部分一旦被腐蚀就会膨胀而脱落,被人误食会对人的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4.猪肝不宜炒得过嫩
肝脏是贮存养料的器官,同时又是解毒器官。肝脏本身也会发生炎症,甚至肝癌。肝吸虫等寄生虫,亦会寄生其中。所以,肝脏又是个“纳垢藏污”的场所。倘若肝脏的各类毒性物质未能排净,或解毒功能下降,有毒物质就会残留在肝脏中,可能诱发癌症、白血病及其他疾病。有人吃猪肝喜欢嫩,甚至带血吃,认为这样味美。殊不知,因为在锅中炒的时间太短,不但难以杀死猪肝内的某些病原菌或寄生虫卵,同时也不能有效地除毒。因此,为了消灭残存在猪肝里的寄生虫卵或病菌,在烹调时,时间不能太短,至少应该在急火中炒5分钟以上,使猪肝完全变成灰褐色,看不到血丝为好。
5.煮牛奶太早放糖不好
有很多人在煮牛奶时有过早放糖的习惯,其实这对身体健康是很不利的。因为鲜牛奶中含有一种蛋白质的分解产物——赖氨酸,它对人体的正常代谢和生长发育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论蔗糖、甜菜糖还是红糖或蜜糖里都含有相当数量的果糖。这两种物质在高温加热下,会结合成一种新的成分,叫果糖基赖氨酸,这种物质一旦形成,不但不能被人体吸收,反而会破坏蛋白质的营养价值。因此,煮牛奶时是不宜放糖过早的。正确的煮牛奶加糖的方法是:在牛奶煮开锅后再放糖,而一旦放入糖后,应很快将奶锅撤离火炉,不可再加热熬煮。
此外,切忌在铝制器皿中打蛋,因为铝易使蛋液变色,影响烹调色泽;不同水温下不同汤料,用新鲜鸡、鸭、排骨等炖汤,必须待水开后下锅;用煮腌过的肉、鸡、火腿等炖汤时,则须冷水下锅;做鱼汤须用凉水,而且要一次把水加足,如中途再加水,会冲淡原汁的鲜味。
?贴心小叮咛
冷热搭配可防上火。有些肉类食物如牛羊肉人食后容易“上火”,要想避免吃肉“上火”,我们可以选择“冷热搭配”的方法。比如在烹调肉类时和一些“凉性”蔬菜一起炖,这些“凉性”蔬菜包括土豆、蘑菇、萝卜、胡萝卜、白菜等等。
与肉食相克的食物
饮食是否得当,对一个人来说非常重要。饮食得当,常吃相宜食物,能够健体强身,祛除百病;饮食不当,常吃相克食物,不但不能吸收食物中的营养成分,还会对人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在我们追求饮食营养的同时,往往会出现一些事与愿违的事情,追根溯源,食物与食物的相克是罪魁祸首。
那么,对于肉类食物来说,有哪些食物不能与其搭配同食呢?同食之后又会出现那些不利影响呢?
1.猪肉与羊肝、芫荽、虾
羊肝气味苦寒,可补肝,明目,并能治疗肝风虚热;而猪肉滑腻,入胃易致湿热,因此从食物药性来讲,两者配伍不宜。此外,羊肝又有膻气,与猪肉同炒,容易生怪味,从这一角度来看,两者也不适合同食。《本草纲目》中记载:“猪肉共羊肝食之,令人心闷。”
芫荽辛温香窜,其性散发,因此耗气伤神;猪肉油腻,易助湿热而生痰。因此二者同吃,既耗气,又无补,对身体有害无益。
《本草纲目》中记载:“虾不可与猪肉同食,损精。”多数虾都属性味甘温食品,可补肾壮阳,而猪肉也具有助湿热的特性,故二者相配,耗人阴精,不宜同食。
2.牛肉与栗子、猪肉、韭菜
栗子中富含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及脂肪等,而且还含有较多的热量,多食不易消化。而牛肉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肉质致密,也不易消化吸收。若二者同食,更不易消化吸收。另外,栗子中的维生素C也非常丰富,可能会与牛肉中的微量元素发生反应而削弱其营养价值。
牛肉气味甘温,可补脾胃、壮腰脚,有安中益气之功效;而猪肉则酸冷、微寒,有滋腻阴寒之性,二者一温一寒,一补中健脾,一冷腻虚人,性味功能都相互抵触,故不宜同食。
韭菜不可与牛肉同食,因牛肉甘温,补气助火,而韭菜为大辛大温之品,配以牛肉是火上加油,使人发热动火,以致引起牙齿炎症,所以宜适当避忌为好。《本草纲目》中记载:“牛肉合猪肉及黍米酒食,并生寸白虫”
3.羊肉与荞麦面、豆酱、南瓜
《本草纲目》中记载“荞麦气味甘平,性寒,羊肉大热,不可同食。”荞麦味甘性寒,可降压止血,清热敛汗;而羊肉属于温热食品,功能与荞麦面正好相反,同食对身体有害。
豆酱中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氨基酸及钙、磷、铁等元素,性味咸寒,可清热解毒。而羊肉则大热动火,二者功能相反,故不可同食。《本草纲目》中记载:“羊肉同豆腐食发痼疾。”
南瓜属于补中益气食品,羊肉则大热补形,两补同时进行,将会令人肠胃气壅,结果容易导致胸闷腹胀、壅塞不舒。《本草纲目》中记载:“南瓜不可与羊肉同食,令人气壅。”
4.马肉与生姜、猪肉
《日华子本草》记载:“马肉忌苍耳、生姜。”唐·盂诜说:“同姜食,生气嗽。”生姜是肉食品的主要调料,但马肉为生姜的相畏食品,故马肉烹制时不宜放生姜,在蛋白变性时生姜能加重马肉对人体的危害。
马肉性辛苦冷而有小毒,属凉性食物,且不易消化;而猪肉肥腻,因此两者共食易致腹泻。《本草纲目》中记载:“驴马肉合猪肉食之成霍乱。”
5.狗肉与蒜、鲤鱼、鳝鱼
狗肉性热,温补,大蒜辛热有刺激性,二者同食助火,容易损人,特别是火热阳盛体质的人更应忌食。《本草纲目》中记载:“狗肉同蒜食,损人。”
《本草纲目》中记载:“鲤鱼不可与犬肉同食。”鲤鱼与狗肉同食,两者容易发生反应,不仅营养受损,还可能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物质。
狗肉属温热动火,助阳之性,黄鳝甘而大温,《本草纲目》中记载:“膳鱼不可合犬肉犬血食之。”同时,古人还认为“黄鳝性热能补,时行病后食之,多复”。即指能使旧病复发。同时,二者同食,温热助火作用更强,不利于常人。
6.雀肉与李子、酱
雀肉甘温助阳,李子苦酸微温,二者同食易助火,伤身体,因此不宜同食。唐·孟诜《食疗本草》中记载:“雀肉不可与李同食。”
两者同食对身体有害,故应避免同食。清·黄宫绣《本草求真》中记载:“酱,气咸性冷,小儿过服,则恐生痰动气,妊娠合雀肉以食,则恐令儿面黑,所当避也。”
7.鸡蛋与兔肉、生葱、蒜
兔肉性味甘寒酸冷,鸡蛋甘平微寒,二者各有一些生物活性物质,若同食,则易产生刺激肠胃道的物质,引起腹泻。《本草纲目》中记载:“鸡蛋同兔肉食成泄痢”。
葱和蒜都属于辛温之品,而且有特殊气味,因含有挥发性物质,还具有刺激性;而鸡蛋甘平性凉,可滋阴镇静,因此与葱蒜在性味与功能上皆不相合。《本草纲目》中记载:“鸡子和葱蒜食,气短。”
8.鸭肉与鳖肉
鳖肉味甘,性平,入肝经,具有滋阴凉血之功效。猪、兔、鸭之肉都属寒性,而鳖也属寒性,所以不宜配食。《本草纲目》中记载:“鳖肉不可与猪、兔、鸭肉食,损人。”
9.兔肉与生姜、橘子
有人在烹调兔肉的时候,喜欢在其中加些姜片作为配料,认为这样可以更加的鲜美。其实,这样是不科学的。兔肉酸寒、性冷;姜辛辣性热,二者味性相反,一寒一热,同食后容易导致腹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