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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阿多斯的妻子(第2页)

“巴赞,替我稳住马镫,”阿拉密斯说。

像往常一样阿拉密斯用他矫捷优美的姿势一下就跳上了马鞍,可是。那匹高贵的坐骑却打了几个转,还腾跃了几下,使阿拉密斯感到了巨痛,他的脸色一下煞白,身子也摇晃起来了。达尔大尼央事先就已做好准备,所以一直在注意着他。这时立即冲上前去,把他抱住并送他回到房间去了。

“我亲爱的阿拉密斯,好了,你安心休养吧,”他说,“我自己一个人去就够了!”

“您身体真好,”阿拉密斯对他说。

“不,我只是运气好而已,我走之后您怎么打发日子呢?”

阿拉密斯神秘的一笑。

“我要写些诗,”他说。

“好啊,也做些那种香气扑鼻的诗吧,也可以讲些诗律让巴赞听听,这能使他得到宽慰。至于那匹马,您每天都可以稍微骑上一会儿,但记住时间别太长,这样您就可以恢复您骑马的技术了。”

“啊,您尽可以放心,”阿拉密斯说,“回来时您一定会看到生龙活虎的我了。”

他们相互告别,十分钟以后,达尔大尼央他再三叮嘱巴赞和老板娘要好好照顾他的朋友阿拉密斯以后,便策马向亚眠驰去。

在哪儿才能找到阿多斯呢?他还好吗?

达尔大尼央在离开阿多斯时,他所处的情况是很危险的。阿多斯很可能受不了,被打死了。这使他心情很沉重,叹了几口气,不由得使他轻轻地咕噜了几句要复仇的话。在他所有的朋友之中,阿多斯的年龄最大,而且在趣味和爱好方面跟他又很不一样。

可是他对阿多斯的敬重和佩服是显而易见的,使达尔大尼央喜欢和佩服的是:阿多斯的高贵、优雅的风度,那种不愿随意透餍自己优点的崇高心灵,那种总是保持心平气和的性格以及那种快乐情绪,那种要不是出于他天生不凡的镇静就会被人当作只是愚勇。

在宫廷中德·特雷维尔可以说算是个风度翩翩的有风度的人物,可是在他心里阿多斯的风度翩翩、优雅气质竟将超过火枪队队长德·特雷维尔。阿多斯虽然中等身材,可是身体很强壮、四肢匀称,所以在他和波尔朵斯的摔跤中,一次又一次地使众**誉的巨人波尔朵斯甘拜下风;他那炯炯有神的目光、挺直的鼻子、线条酷似布鲁图的下巴,使他的脸具有一种难以描绘的威严和优雅的感觉;他那双从不过分修饰的双手,使花费很大功夫用杏仁膏和香油来保养双手的阿拉密斯自叹不如;他的嗓音既深沉有力又充满磁性,最后在这个总是不言不语、事事谦逊的阿多斯身上,还有个难以形容的优点,那就是他对人情世故和对显赫的上流社会的习俗的深刻了解,以及在他的一举一动中流露出来的大家风范。

如果是一场宴会,阿多斯会安排得妥妥当当,他能使每位来宾坐在与自己的身份相符的位子上。如果谈到有关文章方面的学问,阿多斯也熟悉法国所有的名门望族、他们的家庭关系以及之间的渊源。他熟悉宫廷里所有礼仪的细枝末节,他知道大领主的权利范围,他对如何进行犬猎和鹰猎了如指掌,所以有一天他在谈起这些事时,连在这方面自认为是大师的路易十三国王也不免大吃一惊。

就像那个时代所有的皇室一样,阿多斯对马术和以及各种武器也样样精通。其实在年轻时他学习就很用功,甚至枯燥的经院式的课程他也决不马虎,所以他能对阿拉密斯说出来的那些拉丁文的片言只语付之一笑。甚至有几次,当阿拉密斯说拉丁文时说出几个是基本语法的错误时,他还替阿拉密斯纠正了他的错误,使他的朋友们大为惊讶。而且,阿多斯的正直也是无可指摘的,在那个时代,军人们对宗教和良心并不看重,情夫也不会像今天这样见不得光。所以阿多斯是个出类拔萃的人物。

然而,这样一个优秀的人却在不知不觉中转向了金钱,阿多斯在他生活潦倒的日子里,他身上的全部优点就会消声匿迹,如同被掩没在深沉的黑夜之中。

每逢这种时候,就只是一个普通的人。阿多斯无精打采,两眼无光,说话迟钝而费劲,他经常发愣,或者注视着他的仆人格里莫。格里莫已经能根据阿多斯示意的动作去做,从主人毫无表情的眼光中默契的明白他的意思,并且立即去满足他。如果四个朋友在这种时候坐在一起,好不容易他才能蹦出一两句话。可是,阿多斯喝起酒来却厉害的出奇,这时候他除了比平时更明显地郁闷以外,没有什么其他的表情。

达尔大尼央是个喜欢寻根刨底、非常聪明的人,但是尽管在这件事上他很想知道,却无法了解阿多斯这种意志消沉的原因,也没有发现在他意志消沉之前有什么特殊情况发生。阿多斯从来没有任何不寻常的举动。

也不能说阿多斯这种烦恼是喝酒引起的,因为恰恰相反,他喝酒正是因为烦恼,可是越是这样越借酒浇愁愁更愁;也不能把这种烦恼归之于赌钱,因为阿多斯的赌品是很好的,波尔朵斯赢了钱就唱歌,输了钱就骂人,可是阿多斯不论输赢都是一样的冷静。有人看见他某天晚上在火枪手俱乐部里赢了一千皮斯托尔,接着竟然输了在盛大节日时使用的绣金腰带,后来又全部赢了回来,而且还多赢了一百个路易。他那两条清秀的黑眉毛一丝一毫也没有变化,他那双保养的珠光色泽的手依然那么有光彩,他那天晚上的优雅谈吐也始终是平静的。

阿多斯也不像我们的这儿的英国人,因为英国人受气候的影响而脸色会有变化,可是阿多斯的忧愁却通常随着天气变好而格外深沉,六月和七月是他最害怕的月份。

目前他没有什么忧心事,当有人向他谈起未来时,他也只是耸耸肩膀,所以他的秘密一定只留在了以前。

即使阿多斯在酩酊大醉时,无论别人问他的问题有多么巧妙,也不能从他那里套出什么来,所以这使他浑身散发着神秘色彩,使别人对他更加感到兴趣。

“不过,”达尔大尼央咕噜着说,“我的阿多斯,他现在可能已经死了,还是由于我的错误才死的,因为是我把他牵扯到这件事情中来的,他根本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将来也不会知道这件事情的结果,而且也不能从中得到什么利益。”

“先生,不止这些,”普朗歇接口说,“我们的性命也是他救的呢。您应该还记得他那时曾经叫过:达尔大尼央,快走!我中圈套了。后来在响了两枪以后,那种击剑时发出的叮当声有多么可怕!像是有二十个怒气冲天的魔鬼在那儿殊死搏斗。”

这些话使达尔大尼央想快点见到阿多斯的想法更加迫切了,于是他用马刺催促他的马。他的马本来就跑的很快,这时更放开四蹄狂奔起来。

上午十一点左右,胜利已经在望。半小时之后,他们来到了那家该死的客店门口。

达尔大尼央经常想要对那个阴险的客店老板好好吓他一下,因此,他走进客店的时候,故意把帽子拉得低压在眼睛上面,左手顺势握着剑柄,右手把他的马鞭挥得呼呼直响。

“您还记得我吗?”

达尔大尼央对迎上前来向他行礼的客店老板说。

“大人,我哪有这种荣幸认识您,”老板回答,达尔大尼央一身的华丽的行装使他晕头转向,一时清醒不过来。

“啊,您不记得我?”

“大人,不记得。”

“那么,我说提醒您一下就可以使您认识我。可能在两星期以前,您要控告一位贵族伪造货币,现在那位贵族怎么样了?”

老板脸色开始发白了,因为达尔大尼央显得很吓人,咄咄逼人,而且普朗歇也在学他主人的感觉。

“啊!大人,不要再提这件事了,”老板声音显得极其悲痛地说,“哎呀!大人,为了这个错误,我花了多大的代价啊!唉,我真是倒霉透了!”

“我问您,那位贵族现在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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