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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第7页)

“好的,来吧。”

“‘夫人,能否请您——注意——别老走神。那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呀?’

“‘是女孩。’

“‘唔,女孩。很好。多大啦?’

“‘刚六岁。’

“‘唔——年纪小,体格弱——两英里,这样她一定累得走不动了,一定会瘫在地上睡着的。咱们能在两英里以外找到她,也许不到两英里。有几颗牙呀?’

“‘五颗,还有一颗刚露头。’

“‘很好,真不错。’你看,伙计,他一看就看出门道来了,这时候别人还都在那儿看热闹呢。‘穿袜子了吗,夫人?穿鞋没有?’

“‘穿了——都穿了。’

“‘袜子也许是纱线织的?鞋用的是摩洛哥皮子?’

“‘是纱线的。鞋是小牛皮的。’

“‘唔——小牛皮。这样事情就复杂了。不管它,我们能解决得了。信什么教呀?’

“‘天主教。’

“‘很好,请剪一条**的毯子给我。好,谢谢。不是纯毛——进口的。很好。请把孩子穿的那件衣服剪一条来。谢谢。是棉布的,有点儿磨痕。这是非常好的线索。请您给我弄点儿地上的土。谢谢。啊,太好了。现在,我想咱们有头绪了。’你瞧,伙计们,他已经掌握了全部线索,别的都没用了。那么,这位奇人接下来干什么呢?他把这些个布头和泥土放在桌子上,一件件挨着放好,胳膊支着桌子,趴在那儿研究——一边研究,还一边自言自语,‘女孩’,把桌上的物件换换位置,‘六岁’,再把桌上的东西这样摆摆,那样摆摆:‘五颗牙——一颗刚露头——天主教——纱线——棉布——小牛皮——他妈的小牛皮。’然后坐直了盯着天花板,一边把两手插进头发里,梳过来,梳过去,一边嘟囔,‘他妈的小牛皮!’然后他站起来,皱着眉头,搬着手指头细数着线索——碰到无名指后停了下来。不一会儿,他满面红光,喜出望外,心花怒放,挺起身板,威风极了。他对人们说,‘你们派两个人,提着灯笼,到英云·比利那儿把孩子接回来——其他的人就回家睡觉去吧。晚安,夫人,晚安,各位先生。’他礼貌周到地弯腰打个招呼,就回酒店去了。这就是他的作风,别人可学不了——讲科学,有学问——不到十五分钟,全都解决了——不用在树林子里钻一个钟头,也不用叫大家凑到他跟前开半个钟头的会。伙计们,你们说是不是?”

“真的吗?这只不过像看相片一样,那边才是真的呢。”

弗格森尔对自己的表演极为满意。他静静地呆了一会儿,品味自己的快感,然后怀着深深的敬畏叹道:“这人难道是上帝派下来的?”

一时间大家都陷入沉默。过了一会儿,汉姆·桑德韦奇满脸虔诚地说:“叫我说,这人可是百年不遇啊。”

7

当天晚上八点钟,寒气袭人,有两个人摸黑从弗林特·布克纳的木屋前经过。他们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侄子。

“在路上稍等一会儿,叔叔,”菲特洛克说,“我到木屋去一下,一会儿就回来。”

他又问了几件事,他叔叔一一回答后,菲特洛克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很快,他又回来了,两个人边走边谈。大约九点钟的时候,他们回到了酒店。他们穿过台球室时,那儿还聚着一群希望一睹奇才风采的人。人群中顿时响起了一阵仰慕的欢呼声。福尔摩斯先生则频频点头示意,等福尔摩斯离开台球室后,他的侄子对众人说:“诸位,夏洛克叔叔还有一些事情,要干到大约十二点到一点钟的样子,完事以后他会尽早下来,他希望诸位当中能有人留下来和他喝一杯。”

“上帝啊,他可真豪爽,伙计们!”弗格森尔大声嚷着。咱们为“古往今来”最了不起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三呼万岁。嘿,嘿,嘿——”

“万岁!万岁!万岁!嗷——”

欢呼声在酒店里回**,这呼声包含了他们对福尔摩斯的衷心爱戴。上楼时,叔叔轻声责备侄子:

“你干吗要把我拖进来?”

“我想,您不愿默默无闻吧,是不是,叔叔?好,那么,在这个开矿的偏僻屯子里也不能例外呀,我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说那句话的。别看那些家伙称赞您,可是如果你不干一杯就走了,他们就会骂你是势利眼。再说,您说过有好多话要跟我聊,这也得聊到半夜呀。”

这小伙子做得的确不错,而且做得很聪明——叔叔承认这一点。这小伙子还有一件事也做得很聪明,但除了他自己知道以外,别人都不知道——“叔叔和别人就在旁边——这可是一个‘不在现场’的有力旁证,铁证如山。”

他和他的叔叔畅谈了约摸有三个小时。快要到午夜的时候,菲特洛克·琼斯走下楼来,在离酒店十来步远的黑影里找了一个地方等着。五分钟以后,弗林特·布克纳摇摇晃晃地出了台球室,几乎擦着他走了出去。

“我摆平他了!”小伙子自言自语地说。他目送着弗林特·布克纳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中,“再见了,弗林特·布克纳。你骂我母亲是个——好吧,我不在乎,现在都结束了。朋友,再散最后一次步吧。”

他领着夏洛克·福尔摩斯到了台球室,那里挤满了迫不及待的拥戴者。福尔摩斯请大家举杯痛饮,顿时室内一片欢腾。人人喜笑颜开,恭维声不绝于耳,气氛马上活跃了起来。有的引吭高歌,有的则讲妙闻趣事,一杯接着一杯,欢饮只恨夜短,酒宴达到了**。差六分钟不到一点的时候,只听得一声巨响——

轰隆!

霎时间,众人陷入一片沉寂。那巨大的响声在山谷间久久回**,越来越弱,终于听不见了。这时,人们哇的一声朝门口冲去:“什么东西炸了?”

一个声音在门外的黑影里响了起来:“是在山谷那头,我看见闪光了。”

众人一窝蜂地往山谷里跑——福尔摩斯、菲特洛克、阿其·斯蒂尔曼,所有的人都跑了过去。一英里的路他们几分钟就跑到了。借着提灯的微弱光亮,他们看到弗林特·布克纳木屋坚硬、平滑的地面,木屋却无影无踪,连破布木屑什么的也没有留下,弗林特本人也不见了。人们开始四处搜寻,突然,有人大吼一声:“他在这儿!”

千真万确。人们在五十码开外的沟里找到了他——不如说找到了一堆七零八落、毫无生气的东西,那就是弗林特·布克纳。菲特洛克·琼斯和其他人赶快跑过去看了个究竟。

验尸用了十五分钟。陪审团的主席汉姆·桑德韦奇提交了结论性报告。报告在一连串生搬硬套的华丽辞藻之后,最后才说到现场的情况:“死者之死或因自身、或因他人、或因陪审团未知之人所致。死者身后既无家室,也无财物,仅剩的一间房屋,已被炸光。上帝保佑他的灵魂,阿门。”

陪审团草草收场,赶快挤到大队人马中去,因为那里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夏洛克·福尔摩斯。矿工们一声不响、怀着敬畏之情站成一个半圆,围住了已被炸成废墟的弗林特·布克纳木屋前面的一大片空场。在这片空场上,那奇人正踱来踱去,他的侄子提着灯笼跟在身后。他手持一根带子量木屋的遗址,量木屋旁的灌木丛到大路的距离,量灌木丛的高度,接着又在其他几处量来量去。他找到了一条碎布,一丝木屑,还把不远处的一点泥土仔仔细细地查看了一番之后,然后收了起来。他用一个罗盘定了当地的方位,留出两秒的磁偏角;他看看自己的手表,记录了时间(太平洋沿岸时间),再校正为当地时间;他用步子测量了了从木屋遗址到尸体之间的距离,并根据潮汐的影响作了校正;他用一个袖珍气压计测定了海拔高度,又用一个袖珍温度计量了气温。最后,他很有气派地点点头说:

大队人马跟着他向酒店走去,众人再也忍不住了,热烈谈论起这位奇人来,对他交口称赞。其间也夹杂着有关这场悲剧的探讨:起因如何,谁是主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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