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也说:“从他那儿悄悄逃走,我们会接应你,趁着黑夜逃到海边去。”可是,所有的提议都没有生效,他说弗林特哪怕只是想出口恶气,也会再追上他,把他抓回去。
人们百思不得其解。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那男孩继续熬着苦难的日子。假如大家知道他怎样支配自己的空余时间,就很有可能理解他了。他睡在离弗林特住处不远的一座小木屋里,每天夜里,他忍着被侮辱和伤害的感情,一遍又一遍地思考着同一个问题——怎样杀了弗林特·布克纳而又不被人察觉。这是他生活中惟一的乐趣。在一天二十四小时中,他盼望这几个小时赶快降临,然后愉快地度过。
他想到了用毒药。不行——这不是稳妥的办法,别人一审问就能查出是谁下的毒以及在哪儿下的毒。他想到半夜里在弗林特回家的时候,挑一个偏僻的地方从背后开枪——佛林特总是在这个时候回家。不行——有人会听见枪声逮住他。他想在弗林特熟睡时动刀。不行——也许剌不中要害,反倒被弗林特擒住。他琢磨了一百种不同的方法,但没有一种可行,因为在这些方法里,即使是最隐秘的方法也有致命的缺陷,使得他要冒可能被发现的风险。所以这些方法全都不能用。
就在上面提到过的那个宜人的十月早晨的两天以前,弗林特和菲特洛克把买的一些东西搬回自己的木屋去。他们把一箱蜡烛放在屋角,把一铁罐炸药放在蜡烛箱上,而另一小桶炸药则放在了弗林特的床铺底下,一大盘导火索则被挂在了一个木桩子上。菲特洛克知道弗林特探矿已经告一段落,就要开始爆破了。他曾经见过爆破,明白爆破的程序,但是从来没有参与过。他的推测确实不错,爆破的时间到了。俩人一早就抬起导火索、钢钎和炸药来到了矿井。矿井有八英尺深,他们又用一架短梯子爬进爬出。他们下了井,弗林特吩咐菲特洛克握住钢钎,不过并没有告诉他握钢钎的正确姿势。不出所料,弗林特抡起大锤,大锤落下时,菲特洛克握住的钢钎被震飞了。
“你这个狗娘养的,连个钢钎都不知道怎么拿!拣起来!握直了!快握住。该死的,非揍你不可!”
一小时后,炮眼打好了。
“来,装药。”
菲特洛克开始往炮眼里装炸药。
“白痴!”
弗林特一拳狠狠打在男孩的下巴上,把他打倒在地。
“站起来!别在那儿假装哭哭啼啼的。看着,先插药捻,再倒炸药。慢点儿,慢点儿!你是不是想把炮眼都填上啊?一无是处的笨蛋!贱骨头!我——填一点泥!填点儿碎石!捣实!慢着,慢着!废物!快滚!”他拿起工具,一边自己动手把炸药捣实,一边凶神恶煞般不停地羞辱菲特洛克。后来,他点燃了导火索,爬出矿井,跑出五十码开外,菲特洛克紧跟在后头。他们等了几分钟,随着滚雷般的爆炸声,石块夹着滚滚浓烟飞上了半空,又像雨点般地落了下来。过后,现场又恢复了平静。
“让上帝把你填了炮眼才好呢!”主子说。
他们下到井底,把周围清理干净,再打另外一个炮眼,再装炸药。
“瞧瞧!你到底想浪费多少药捻哪?你不会算要用多长的药捻子吗?”
“先生,我不会。”
“你不会!好,我倒要看看你会不会!”
他爬出矿井,大声嚷道:
“哎,白痴,你想混到天黑呀?快截断药捻子,点火!”
男孩战战兢兢地说:
“你敢跟我顶嘴?截断,点上!”
男孩剪断导火索,点了火。
“大、大、大笨蛋!一分钟的药捻子!我真想把你填了——”
他气急败坏地把梯子抽出矿井,撒腿就跑。菲特洛克吓坏了。
“啊!救命!救命!上帝,救救我!”他哀求着,“啊,我怎么办哪!怎么办哪!”
他紧紧地贴着矿井壁,被火花四溅的导火索吓得喊不出声音来,他屏住了呼吸,两眼直瞪瞪地盯着导火索,浑身发软。再有两秒钟、三秒钟或者四秒钟,他就会被炸得粉身碎骨,然后抛向空中。这时他突然灵机一闪,跑到导火索跟前,把露在地面上只剩下一小截的导火索扯断,他终于得救了。他四肢无力地瘫倒在地,仍然吓得半死,。他虽然有气无力,却带着发自内心深处的喜悦之情喃喃地说:“他教会了我!我明白只要能等,总会有办法的。”
大约过了五分钟,布克纳蹑手蹑脚地来到矿井旁边,忐忑不安地张望了一下,然后溜了下去。他查看现场,知道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布克纳放下梯子,男孩吃力地攀着梯子爬上井去。他脸色苍白,但表情中多了一些让布克纳感觉不自在的东西。他带着遗憾和同情的口气对菲特洛克说话,这种口气分明是说出事都是因为菲特洛克太缺乏经验。
“你知道,这只是个意外。别跟任何人说这件事。我当时太着急了,都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你看起来不大舒服。今天已经干够了,上我屋里去休息一下,想吃什么就吃点儿什么。这只不过是个意外,你明白吗?因为我太着急了。”
“我快被吓死了,”那男孩边走边说,“不过我学了点儿东西,所以我并不在意。”
“妈的,说得倒轻巧!”布克纳盯着菲特洛克的背影,自言自语,“他会不会说出去啊?他会说吗?……怎么没炸死他呢?”
因为这件事得到假期的菲特洛克并没有拿来休息,他投入了自己的工作,干得又热切,又快乐。一道茂密的灌木丛一直延伸到山脚下弗林特小屋所在的开阔地,菲特洛克的工作大多是在枝繁叶茂的幽暗灌木丛中完成的。另有一些是在他自己的小木屋里干的。最后一切就绪了,他说:
“如果他怀疑我要把那件事说出去,他就不会憋着不说,明天就能见分晓了。他会看到我还像往常那样,是个笨蛋——今天是,明天还是。后天晚上他的日子就到头了,没人会猜到是谁结果了他,到底是怎么干的。是他自己把这主意教给我的,真是可悲啊。”
5
第二天,日出,日落。
将近午夜时分,再过五分钟就是新的一天了。一群粗人坐在酒店的台球室里,他们穿着随便,帽子邋邋遢遢,裤腿塞进靴子里。这群人中有的穿着马甲,但都没有穿外衣。他们都聚在铁皮炉子旁边,炉子外皮被烧得通红,暖气袭人。室内除了台球的喀啦啦声,听不见其他声音,而室外则狂风呼啸。这些人都有点无所事事的样子,像在等着什么。人群中一个高个子、宽肩膀、胡子已经花白的中年矿工,冷冷的眼神里透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他站起身来,把一盘导火索挎在胳膊上,收拾起别的零碎儿,没说一句话,也不跟别人打招呼,径直走了。这人就是弗林特·布克纳。他刚一出门,屋里就响起嘁嘁嚓嚓的声音。
“他身上就剩这点好处了。”矿工彼得·豪斯说。
“他可是这一方的祸害啊,”弗格森尔说,“这酒店要是我开的,什么时候我非得让他开开尊口,要不就滚得远远的。”说着,他怂恿似地朝酒店老板扫了一眼。老板没搭理他,因为大家谈论的那个人是个好主顾,每天在酒店喝得痛痛快快,夜里回家的时候也是高高兴兴的。
“听着,”矿工汉姆·桑德韦奇说,“大伙能想得起来他请谁喝过酒吗?”
“他?弗林特·布克纳?啊,那得太阳从西边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