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刘志疲惫地起身,看着远方山下丛林惊动的飞鸟,知道官兵距离他们并不算很远。
忍不住骂骂咧咧道,“一群狗娘样的疯子,给草原人卖命就那么上心么?为了灭了老子,连火器都出动了。”
刘志身边儿的亲信,也皱眉道,“大哥,他们为什么非得跟我们穷人过不去?”
“他们不欺负咱们穷人,怎么保持他们富人的地位?他们就是要我们生不如死的活着,他们才能整天大鱼大肉。”
“那若是咱们死绝了呢?”
“咱们要是死绝了,有些富人就会变成穷人。当然,咱们穷人命硬,就是死不绝,你说奇不奇怪?”
另外一个亲信苦笑道,“不是死不绝,是富人虽然厉害,但终究是少数,他们杀不完我们。只要咱们穷人一条心,早晚能消灭对方。不过这一次,他们的阵仗确实不小。”
“竟然连火筒这种大宝贝都拿出来了,看架势是跟我们拼命的。”
“也不知道唐当家那边儿如何,怕是即便是抢了粮食,日子也不好过。”
“废话,人家能让我们日子好过了?”刘志叹息一声道,“不过咱们在大当家的带领下,也越来越强了。”
“说不准有朝一日,就不是他们漫山遍野的搜捕我们,而是我们主动找他们了。”
“我现在就担心,咱们这边儿废了那么大的力气,结果唐牛儿掉链子。”
“应该没什么问题,我听说唐当家前些日子跟着大当家可学了好一阵子兵法呢,大当家那本事多大啊。”有亲信安慰道。
刘志撇撇嘴,“唐牛儿那蠢货,耽误大当家时间太多了,若是大当家一门心思指导我,说不准这一次,景芝县之战,咱们的收获会更多。”
见刘志还是不放心,有亲信苦笑着说道,“大哥,你就放心吧。大当家那么偏心,将所有的甲胄,几乎都给了唐当家,他怎么会输?”
“奶奶的,我就没见过那么富裕的队伍,嫡系就是嫡系,不像是咱们这群外来户,爹不疼,娘不爱的。”
“别说这些阴阳怪气的蠢话!”刘志立刻瞪了一眼,“唐牛儿的任务是攻坚,不穿甲胄能行吗?咱们的任务是游击,穿着厚重的铠甲,还跑个屁了。”
“咱们这些保命用的枯草战衣,不都是嫂夫人他们带队缝制的。”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说到底刘志心里还是有些怨气的。
但是刘志却不知道,他现在心底已经对大当家有了别样的情愫。
那就是他可以对大当家有些怨气,类似于不受宠的小媳妇,期盼着大当家能多给自己一点关怀,但如果别人说大当家不好,他断然无法接受。
此时,距离刘志他们,不足一里之地的地方。
大队的官兵,正在急匆匆的赶路。
其中一队身材壮硕的官兵,正紧张的簇拥在一个浅绯色官袍男子周围。
这位五品大员,萧凡不认识,但是刘志却知道他的名号。
此人乃是总管府的达鲁花赤,也就是督官,唤作阿鲁威,出身于草原乞颜氏,汉化程度非常高,是相当受朝廷重视的年轻官员。
另外一人,则是景芝县的县令,此人是被逼无奈被拉入大山剿匪的。
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更不要说,对方是草原人,而且官级差了那么多。
景芝县令花费了巨大的力气,从各家抽到了五百多家丁,又发动了当地的团练,组建了一支两千人的队伍,帮忙往大山里运输物资,为朝廷的搜山大军保驾护航。
此时,这位景芝县令急得满头大汗,生怕这位达鲁花赤,在茫茫大山之中,有个三长两短。
此时,一名斥候急匆匆的赶来,拜道道,“大人,这些汉人太嚣张了,咱们的前军队伍,被他们突然袭击,一次性折损了三十余人,武器铠甲全都被抢走了。”
阿鲁威闻言,眉头紧锁,他越发的意识到,这群汉人不好对付。
却听得身边儿一位千户说道,“督官,这些人一定疯了,他们竟然还敢对我们的人动手,这说明对方距离我们不远,咱们得抓紧追啊!”
阿鲁威其实并不会打仗,他其实更喜欢学习汉人摆弄风月,但没有资历,想要升官太难了。
此时听得手下的话,他意识到机会来了,眉头稍微舒缓,做出一副严肃的姿态,“虽然折损了些许儿郎,但却捕获到了战机。命令儿郎们,抓紧搜山。这一次不灭了他们,本官就回草原牧马!”
说完,又对身边儿的几名千户、副千户说道,“如此此番可以顺利剿灭这支反贼,本官自会上书圣上,给你们请功。”
同时,又鉴于士兵们这段时间,进山所遭受到的痛苦,大声道,“诸位勇士,斩首一级,赏银五两,斩首一名贼寇的头目,赏银二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