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他为了三个白眼狼恨不能天天卖血,哪里有钱买衣服?
他死的时候,身上穿的还是那件破了好几个洞的T恤。
什么时候买过一件新衣服?
陈书同很快就换上了西装。
看到陈书同走出来的那一瞬间,刘玉兰眼睛瞬间亮了。
真好看!
她早就知道陈书同长相不错,没想到……他穿上西装的感觉真的很像一个上流社会的成功人士。
如果不说他之前的工作是农民工,恐怕所有人都会认为他是社会上的精英。
“好看。”刘玉兰围着他转了几圈,忍不住真心夸赞他。
陈书同反倒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
“真的?我还是第一次穿这么正式的衣服,感觉有些不适应。”
陈书同不自在地整了整衣袖。
“没事,多穿几次就适应了。我们再挑点别的。”
刘玉兰又专门为他挑选了好几根领带和皮鞋,还有里面的衬衣之类的东西。
几乎是从头到脚,都将他换了身行头。
陈书同刚开始还有些不适应,慢慢地就像个提线木偶一样随便刘玉兰摆弄。
他发现女人逛街买东西的天赋是与生俱来的,哪怕是刘玉兰也是如此。
到最后,陈书同买了两套西装和各种衣服配件。
出门的时候,他们手里都提得满满当当。
“还逛吗?”刘玉兰觉得男人都不喜欢逛街,和她爸一样,每次她一说要买东西,她爸就跑了。
“你不是还要买衣服吗?走。”
陈书同也不嫌麻烦,一路上陪着刘玉兰逛遍了周围的店铺,给她挑了好几套衣服。
一路上两人都十分开心,手牵着手,就像街上走着的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等到他们买完想买的东西,差不多都到下午了。
“走!我们回家!”
带着这么多战利品,二人坐着赵有才的车回到了镇上。
他们车子还没有停稳,就听见来福金饰的店铺里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打砸声。
“让赵有才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