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不买了。”
谁料,沈京墨却温柔的拉住了她的手,不等方蔓青回过神来,一颗鸽子蛋大小的钻戒,就戴上了她的无名指。
她不可置信的睁大了双眼。
“这么大?”
若是把刚才方暖暖选的那枚钻戒拿过来,这个头儿,当她祖宗都不止。
“大的显手细。”
沈京墨勾勾手,好几个柜台小姐拎着大包小包的购物袋走了过来,“这里面都是为你选的珠宝,以后出门可以自由搭配。”
方蔓青搞不懂男人的脑回路,生怕接下来的话被柜台小姐听到,还特意用手挡住了嘴。
“我的主旨工作是捉鬼,带这些珠宝,是要把他们的鬼眼闪瞎吗?”
虽然对这些珠宝注入法力,这个想法也不是不能实现。
可有这功夫,她早就把鬼灭了,还用得着这碍事儿的玩意儿?
沈京墨捉着她的手拉了下来,一脸认真道:“也不是不可以。只要你喜欢就行。”
方蔓青翻了个白眼。
天天“你喜欢,你喜欢”。
我喜欢金子,你怎么不给我买?
带着满是槽点的钻戒,又被沈京墨拉着到处逛了一圈,看她实在不喜欢,沈京墨只好作罢。
不过也是收获满满,最起码她的小小衣柜,一下子被塞满了。
有她办事儿时的宽容休闲服,也有日常款的裙子。
逛街本来就够累了,刚到家,又被沈京墨按在身下好一顿摩擦,方蔓青累到快要升天。
晚饭都没吃,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耳边忽然传来一道悠远绵长的声音,就跟穿过重重浓雾飘渺不定的呼唤一样,骤然炸响。
方蔓青一下子睁开了眼。
那声音还在继续——
“来,快到我这里来~”
一声声跟勾魂似的。
方蔓青只觉得想笑。
这群人真没有点新鲜花样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