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绣坊经常绣花鸟动物,九贞跟她说过孔雀,最是喜欢颜色鲜艳的东西。
恰好她身上带着一件有点坏了的刺绣衣服,打算拿回家让齐雁修补上再还给客人。
那件绣衣是粉蓝色的,非常鲜艳好看。
“我有办法了。”
眼见着一辆又一辆马车从那孔雀的身边路过,孔雀时而飞起,时而落下,躲闪着马车。
看起来十分惊险。
而且还有几个汉子看见孔雀,哈喇子都要流下来,眼神里露出几分贪婪。
傅兰秀感觉,他们是要把孔雀抓走卖了。
这鸟的羽毛很值钱,鸟本身也值钱,他们要是给卖了,也能卖出几十两到一百两银子。
她不想多管闲事,但她很喜欢动物。
家里的花将军、大黑狗和小白马,都是她喜欢的小动物。
这些动物很通人性,又毛茸茸的很可爱。
现在遇到这孔雀,她也觉得开了眼界,也觉得这鸟长得好看,要是真被人抓走和撞坏了,她也心疼。
“云儿,你去拦着那几个想抓鸟的,可以拿出咱们的身份,别让他们妄动。”
她不止带了云儿出来,身边时常跟着两个侍卫。
所以也不怕云儿吃亏。
她自己则是抖开那件粉蓝色的刺绣衣服,在那孔雀的面前抖啊抖。
孔雀看见,歪着脑袋,抬起修长的鸟腿,跟着她往前走。
“对,过来。咕咕咕。”
她没收拢过孔雀,在家里倒是养过鸡,跟叫鸡一样,咕咕咕地就把孔雀叫走了。
说也奇,那孔雀就跟着她走。
她把孔雀引到了一个僻静地方,远离了街道,没有车,孔雀安全多了。
“云儿,给它弄点水和小米来,它可能渴了。”
“哦,好。”
云儿听话去弄水,只要花钱买,周围商户这么多,肯定是能搞到水和小米的。
她把水递过去,孔雀不怎么怕人,凑过来在她手拿的水瓢里叼着水喝了起来。
接着又低头啄地上的小米,长长的尾巴拖在屁股后面,极为好看。
“可怜的东西,你是不是迷路了?走,带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