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说过了,天上的太阳只有一个。现在北荒的太阳还在张烈的手里面,你这太阳顶多算是烧柴火的东西。”
一只手握住了所有的大日火焰,然后轻轻的一捏,这些大日火焰全部熄灭,接着一个人从黑暗阴影处走了出来,这人穿着紫袍,头上戴着金冠,生得一幅好皮囊,远远看去好像浊世佳公子,王朝美亲王。
“我好久没有以这幅面目出现了,哦,我想你应该不认识我,当年我纵横天下的时候,张烈还是个小屁孩。岁月变迁了,曾经的小屁孩都成了大英雄,而那些过去纵横天下的大人物,不是入土,就是归隐。”
张叔警惕的看向这个男人,张叔和张烈从小一起长大,他可知道小时候的北荒是什么样子。
那时候妖孽人物纵横,天赋异禀的人数不胜数,就连张烈这种能够凝聚大日神意的天才修士,也只是中人之资。
那个时代已经成名的妖孽人物,哪一个不是精彩绝伦,哪一个不是年少成名,他还记得尚在年幼的张烈,曾经仰望星空说道:“现在那些大人物就好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呀,遥不可及。”
那个时候一样年幼的张叔并不懂得张烈话里的意思,等到他渐渐大了,那些妖孽一般的人物如流星坠落,彻底的消失在北荒。
以张烈一代的天骄开始崛起,可这不意味着以前的大人物不可怕,相反,那些妖孽人物并没有什么道德可言。
动不动就屠城,兴趣来了,还会翻云覆雨,丝毫不顾及沿岸的百姓被洪水灾害侵袭,有一些古怪的,拿活人做试验,做祭品,吸引来虚空中各种各样古怪的家伙的注意力,有传言那些妖孽人物就是被虚空中的某个存在盯上了。
“对了,我还没有做自我介绍,我叫方侯,以前是一个清闲的王爷。”
方侯,王爷。那个时候的人物。张叔皱起眉头,拼命的搜寻自己的记忆,突然他想起了一件事,一件很久远之前发生的事。
那个时候他和张烈都还没有出生呢。
大日火焰逐渐消失不见,张叔的手垂下。
“竟然是你!”
城外,洛凡拍拍自己身上的灰尘,那两条黑龙在自己的面前爆炸。幸亏洛凡反应及时,挡下了大多数的攻击。
“废了我两条黑蛇,你这个家伙很不错,我决定动一点真格了,那孩子今天我必须带走。”那男人的戏服没了袖子。
一双白森森的手伸进了衣服里,接着,男人从袖子里面取出了一个带着线的小骷髅。
那骷髅的关节之上,都缠绕着金丝线。男人轻轻的一动,那个小骷髅就站在了地上,随着金丝线的颤动,这小骷髅竟然如同小孩一般。向洛凡鞠躬,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
“哥哥,那小骷髅有问题!”小麦抱着孩子道:“现在是孩子的身上出现了很多金色的斑点!”
“小姑娘,你的话太多了,我不想娶你了,你和那小孩一块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