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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1页)

第二十一章

第二天,我们出去散步,但没有带上猫咪运动鞋。我很少在室外见过猫咪,他们也从来不跟人类一起散步。大部分时间里,他们只是独来独往。几乎每次狗狗散步时,旁边都会有一个人类陪伴。这就是狗比猫咪适合做宠物的诸多原因之一。

公爵和我都套着皮带。比起我们的第一次相遇,我现在对他的好感已经增加,主要是因为他表现得非常顺从———我们一起玩耍时,他总会四脚朝天躺在地上,任我爬上他的脖子咬他的脸。但跟他一起散步让我很恼火。他拽着皮带,闻闻这,嗅嗅那,一下把CJ差点拉倒,一下又将我摔个狗啃泥。“公爵……公爵……”

CJ总是喊。她从没喊“麦克斯……麦克斯……”,因为我一直都跟在她脚边,像一只好狗狗。当然,偶尔,我也会叫两声,因为我不确定人们有没有看到我———他们总是盯着公爵看,或许是因为他散步表现不好吧!

我很高兴在作为莫莉的我离开后,我的女孩找到了另一只狗。但显然,既然我们已经重逢,我就不得不承担重任,因为公爵的生活稀里糊涂,毫无意义,不知道自己该干吗!

到处都是食物的气味,垃圾桶和碎纸片也很值得一闻,但我不得不急匆匆地迈着自己的小短腿跟上他们,这些美好的东西全都一闪而过。我们爬上砖头砌的台阶,CJ敲敲门。门开了,飘来一阵人、狗和食物的气味。门里面站着一个女人:“时间已经到了吗?”

我感到CJ有些尴尬。“嗯,我按时来的。”CJ说。

我闻到旁边花坛里有一只陌生狗的气味,于是,坐下来准备仔细辨别。“我的花!”女人喊。

“哦!”

CJ弯下腰抱起我,“对不起,不过它只是只狗宝宝。”

CJ很沮丧,都是那女人的错。当她侧身看我时,我冲她吼了一声。她连忙退回去。“它只会叫,但不会咬人。”CJ说。

“我去带佩佩。”女人说。她让我们在门口等着,没一会便带来一只铁锈红色的母狗,比我大很多,但比公爵小。她将狗链交给CJ。那

只狗嗅嗅我,我冲她嘶吼,想让她明白CJ可是由我罩着的。

我很快便知道这只铁锈红的狗叫佩佩。我们走走停停,很快又来了一只名叫莎莉的棕色母狗和一只健壮的长毛公狗毕维斯,大家全都拴着狗链。

这情形跟洛奇在一起很不一样,也不同于跟安妮和阿比在一起;一大帮狗被皮带紧紧拴住,其实我们的关系很紧张。大部分情况下,我们都尽力忽视彼此,不过公爵曾试图逗引莎莉跟他玩,完全忘了我们是在散步。

另一件异于寻常的事是CJ对收集狗粪的巨大热情。在农场时,我会在周围的树林里方便,还是莫莉时,通常在后院的一个角落———一位开着一台机器的男士会时不时来为我清理。有时,CJ也会帮我打

扫,但往往都是呆在别人家时,完全不同于现在的情形。

CJ有条不紊地将我们这一大群狗狗的粪便捡起来,连公爵的也不放过,真是很大坨啊!她将这些东西装在袋子里,扔进街道上的垃圾箱里。这是最令我不解的地方了———既然她不打算把这些东西留下,为什么要花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将它们拾起来呢?

人们总会做一些狗狗想破脑袋也不明白的事。在我看来,大部分情况下,人类的生活非常复杂,也有更了不起的意义,但这一刻,我不是非常确定。

虽然我一直相信自己是管事的狗,但我尽量对每只狗都谦恭有礼,可毕维斯不喜欢我,当然,我也不喜欢他。每次闻到我,他的毛发就会竖起来。然后,他猛地用胸膛撞我。他比我大,不过也没大多少———如果不是我,他就是这里最小的狗。

CJ拽着他的皮带,可他挑衅地看着我,我冲他龇龇牙,他差点咬到我的耳朵。

“停下!麦克斯!毕维斯!”

CJ生气了。我冲她摇摇尾巴,希望她明白这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不是我的错。

CJ将我们带到狗狗公园。多好玩的地方啊!没狗链拴着的感觉真好,我立刻朝一大块平地跑去,公爵和莎莉跟在我身后,可我更为轻盈,很快就将他们甩在身后,遥遥领先。公园里还有其他狗和他们的主人,有的在追球,有的在摔跤。一只长着软趴趴耳朵的白狗也跟公爵和莎莉一起加入追逐的队伍———被狗狗们追着跑的感觉真好!

我看到毕维斯偷偷溜过来,他弓起背,接着便朝我扑过来。我躲到一边,他不停追赶。我转着圈跑,可他总是切断我的路线。除了冲他咆哮,我似乎别无选择,可是公爵突然朝我们两个撞过来。它身形巨大,毕维斯看到他就不再那么气焰嚣张。我朝坐在长凳上的CJ跑过去,想跳起来坐在她旁边,可惜跳得实在不够高。她大笑着将我抱起来,我自豪地坐在她腿上,望着四处奔跑的狗狗,嗅着各种美好的气味,感觉她抚摸的双手!我爱死这一切了!

离开狗狗公园后,我们原路返回,走一会儿就留下一只狗,回到CJ的住处时,就只剩下了公爵和我。我精疲力竭,吃了一点点心后,我趴在CJ脚边睡着了。

那个夏天,毕维斯和我学会了忽略对方,不过他总冲着奔跑的我龇牙。他追不上我,但很擅长切断我行进的路线。每当我身后跟着一大帮狗狗飞速奔跑玩得兴起时,他就突然冲过来挡住我,大家只好停下来,不知所措地四处乱转。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跟我一样恼火!

在家里,我不得不担负起指导公爵、使他更有礼数的任务。他不知道我的饭碗是禁区,我不得不咬他几次,直到他明白。他从来没有真抢我的晚餐吃,而且常常连自己的饭都吃不完。不过我不喜欢他巨大的鼻子在我的食物上嗅来嗅去。他还很懒:有人敲门时,我不叫他居然也不叫,可我们是CJ在这世上唯一的保护。因此,我必须格外警惕,门廊上传来的一点声音都会让我叫半天。

我知道我们应该叫,因为每次有人敲门CJ都会很生气。“嗨!

停下!安静些!够了!”她大声喊。我不明白这些词的意思,但显然:敲门声让她不安,我们必须大声叫。

每次公爵叫唤的时候,运动鞋都会从地板上冲过来,躲在床底下。随着一天天过去,这只猫咪不再那么胆小了,几次闻闻嗅嗅后,她甚至可以跟我一起玩耍。我们会摔跤,不过这跟和一只狗摔跤完全不同,因为运动鞋总是四只脚将我紧紧缠住。跟公爵玩耍要容易很多,他大得有些可笑,可还经常被我摁倒在地。

唯一让运动鞋和公爵安静的时刻就是当CJ在地板上将一台嗡嗡作响的机器拉来拉去的时候。公爵和运动鞋吓坏了,但我并不担心,因为在我过往的几次生命中,我见过这样的机器。

CJ将机器放到一边后,就会跟我们依偎在一起———公爵、运动鞋和我,紧紧跟她窝在沙发上,慢慢从惊吓中恢复。

不过,我知道自己是最受宠爱的一个,CJ在某个晚上对这一推断作出了确认。她给我套上皮带,在屋外温暖潮湿的空气中散步,只有我们两个!公爵跟着我们走到门口,但CJ对他说他是好狗狗,好好呆着。

我现在已经习惯了外面震耳欲聋的嘈杂声,完全不加理会,但我仍能感觉到周围各种充满**的气味。树上的叶子开始落下,在小径上随风飘舞。我们走过几个街区,天色渐晚,到处都是带着狗狗的人;我不得不时刻保持警惕。

最后,我们走到几扇门跟前。

CJ按着墙上一个小盒子说,“是CJ!”接着,啪嗒一声,门开了。我们走进楼里,我的女孩抱着我爬了一段楼梯。走廊尽头的一扇门开了,一个男人从里面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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