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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那时我们都年少(第1页)

第四节那时我们都年少

谁都有年少时光,我也一样,在那段白纸黑字、铅笔橡皮的日子结束之后,我找了他整整十年,从高二下学期他转学的那一天开始找他,在生活中找,在网络上找,在睡梦中也找,然而他却像游离的影子,不经意间消失了,然后偶尔烟雾般飘来一丝不确凿的消息,接着,消散不见踪迹。

陈娟知道我一直在找他。高二那年,他转学后,我曾托陈娟帮我寄过很多封信给他,当时的我的确没有勇气自己把信投进信筒,只好一次又一次把信交给陈娟,然后,再要回来检查一下早已检查过十几遍的地址,最后,把期望、心跳和信一起小心翼翼地再交到陈娟手里。

陈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生命中第一朵玫瑰花就是她送的,陈娟在帮我寄了许多封信之后,曾经问过我,你是不是喜欢张华?我低头不答,脚下的石子好像有点咯脚,我想我该换个地方站。

读过安子的《且将青春一饮而尽》的读者,一定还记得那个叫做陈潇的男孩,如果说,陈潇是男神,高挂天上的话,那么张华,就是触手可及的翠绿可爱的柳芽,可惜,不管是高挂天上的男神还是触手可及的柳芽,我都不敢真正触碰。

不知道是地址错了,还是张华的妈妈隐匿了我给他的信,反正,记忆中我从没有收到过他的一封回信。后来听陈娟说,他去北京上大学了,自此,不再有他确实的消息。

十年是漫长的旅程,这十年里,我始终不肯忘记他,在我心里,再名贵的树,都比不上记忆中的那一棵。

他是那样棒的一个男生,他会踢球,他很帅,他还很勇敢,敢在老师讲课的时候说笑,敢于冒着早恋的恶名和一个并不漂亮的女孩牵手,还敢逃课,敢喝酒。

在我看来,男人就应该像他那样,无所畏惧。

陈娟是个漂亮女孩,我清楚地记得,班主任吴老师曾无意中说,陈娟是个美人坯子,脸蛋滋润得能捏出水来。

陈娟喜欢唱歌跳舞,喜欢说话,班里的男生女生好像都喜欢找她搭讪,而我就坐在陈娟旁边,同桌六年,却从来都是无人关注的丑小鸭。

而初二之前,他就坐在陈娟身后的座位上,每天,我都能听见他说话,能够感觉到他的气息,但是,我从来都不敢回头看他,我怕,怕自己的心跳被他听见。

他喜欢踢球,虽然他没有隔壁班的“球皮”踢得好,但是在我眼里,他是全场最耀眼的球星,虽然他只是守门员,但却是无所不能的守门员。

记得有一回,我们班和隔壁班比赛,当他大汗淋漓地走出球场的时候,他的并不漂亮的女朋友跑过去拥抱了他,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嫉妒那个嘴唇有点厚的女孩,因为,她可以无所顾忌地和他在一起,而我却不敢,也不能。那场球结束之后,回到教室,陈娟递给他一块巧克力,而我却什么都没能给他,直到今天我还记得当时我的感觉,窘迫、不甘、无奈,然后强迫自己转过身,把头埋进书本里,而耳朵却在专注地听着他和陈娟的对话。为了那块巧克力,我耿耿于怀了很多年。

因为关注着他,所以清楚地知道他哪节课逃掉了;因为在意着他,所以每时每刻都在校园里寻觅他的身影。

因为想和他说话却不敢开口,所以嫉妒每一个和他说话的女生;因为看见他就心跳,所以从不肯轻易回头看他,而耳朵却从来都在找他。

清楚地记得,那个时候每到假期,我都会给他打电话。每次打电话前,我都会心跳不止,真的是那种无法按捺的狂跳,然后,我会把收音机的声音开得很大很大,接着,拨通他家的电话。

他家的电话是我从我们那个城市的电话薄上翻找到的,上面是他母亲的名字。每次给他打完电话,我都会写很长很长的日记,给自己,也给他。

那两年,我的日记本用得特别快,每天晚上我都会躲在自己的小屋里写日记,一本写给他,一本写给自己。

在我和他的交往中,我只做过一件勇敢的事情,那就是在初二的那个暑假,约他出来,把我的日记本拿给他看,那是我年少的心中全部的秘密。

我一生都会记得那天临别前,他在我日记本的最后写下的那句话,“黑蝴蝶会永远在你身边飞翔的。”因为我在日记里把喜欢穿黑西装的他比做了一只飘忽不定的黑蝴蝶。可是他从来就没有真的在我身边飞翔过,我依旧不敢和他说话,依旧很少回头,依旧做我的好学生,而他依旧做他的差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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