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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失物招领(第1页)

五失物招领

福尔摩斯听音乐会去了,我一个人躺在沙发上想睡几小时。可这一奇案害得我心神不宁。脑子里翻腾着种种离奇的想法和猜测。

福尔摩斯很晚才回家。他告诉我,他已在晚报“失物招领”栏内刊登了一则启事:

今晨于布利斯克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拾得普通戒指一枚,失主可于今晚八到九时间向贝克

街221B号的华生大夫认领。

启事上用我的名字倒没有什么,可要是真的有人来领,我手头没有戒指,怎么办?

“怎么没有?有。”他说着递给我一枚戒指,“这一枚蛮可以对付过去,和原来的一模一样。”

我想知道谁会来领,也担心人家不会来认。

“来认领的当然是那个穿棕色上衣、穿方头靴的男子。”福尔摩斯说,“根据我的判断,这个人宁愿冒这个险,也不肯失掉戒指。戒指是他在弯下身子去看德莱伯的尸体时掉的,当时没有发觉。离开后才发现戒指掉了,便匆匆忙忙赶回来,结果才知道自己犯了个错误:离开前没有灭掉蜡烛,招来了警察。这时只好装成醉鬼。你想这时候还有谁会到人家花园门口呢?他可能认为戒指是掉在离开房子时的路上,必然会急不可耐翻晚报,希望在‘失物招领’栏内有所收获。看到我这则启事,他必然很高兴,得意忘形中就不会想到这是圈套。在他看来,没有任何理由把寻找戒指和凶杀案连在一起。他会来的。一小时内就可以见到他了。”

福尔摩斯吩咐我做好准备,把手枪擦拭干净,装上子弹,因为那是个亡命之徒。

后来,他告诉我,他已收到美国的回电,证明他对这案子的判断正确无误。

过了几分钟,楼下响起重重的门铃声。接着有人上楼来了。脚步不稳,拖拖拉拉,我的伙伴脸上顿时露出惊讶的神色。接着是数声轻轻的敲门声。我回了句:“进来。”应声出现的不是我们预料的什么粗壮汉子,而是个老太婆,满脸皱纹,晃晃悠悠走进了房间,被灯光一照,好像花了眼。她双手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晚报,指着启事说:“好心的先生,掉在布利克斯顿大街上的戒指是我闺女萨莉的。她嫁人才一年。丈夫在一条英国船上管账。要是他回来知道我闺女掉了戒指,不知会闹出什么事来。是这么一回事,昨晚她去看马戏,是和……”

我把戒指递给她看,问是不是她的,老婆子说:“谢天谢地,正是她的戒指。”我问她住在哪里,她说:“住在宏达兹区,邓肯街十三号。离这儿可远哩。”

“从宏达兹到马戏团并不经过布利克斯顿街。”夏洛克·福尔摩斯猛地插言。

老婆子转过身去,一双红红的眼睛逼视着他,说:“这位先生问的是我住在哪儿,可萨莉住在培克罕区,墨菲尔德公寓二号。”

“你姓什么?”

“我姓桑耶。闺女叫丹尼斯,她丈夫叫汤姆·丹尼斯……”

根据同伴的眼色,我把戒指给了她。

老婆子千恩万谢包好了戒指,放进口袋,颤巍巍地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见她一走,立刻跑进自己的房间。片刻后他走出来,穿上外套,系好围巾。“我要跟着她,”他急忙说,“她一定是同谋,一定会把我带到那个人那里去的。”福尔摩斯说罢,紧跟着下了楼。我从窗口望出去,见那老婆子有气无力地沿着街对面走,福尔摩斯在她后面不远处跟着。

福尔摩斯是快九点钟离开的,将近十二点钟我才听到钥匙开大门的声音。福尔摩斯一进来,从脸色上可以看出:他扑了个空。只见他显得又高兴,又烦恼,表情十分矛盾。

他在椅子上坐定后,对我说:

“唉,说来丢脸。那老婆子走不多远就一瘸一拐起来,像是脚痛的样子。一会儿突然不走了,叫住一辆过路的马车。我设法走近想听听她要去哪里。其实多此一举,因为她简直是扯着喉咙说话,说是:去宏达兹,邓肯街十三号。开始时我以为她说的是大实话。她上了马车,我也跳上马车的后部。这是做侦探必不可少的本事。车子一直走着,没停过。最后到了邓肯街。快到十三号门,我抢先跳下车,慢悠悠地在街上溜达。马车停下后,车夫跳了下来,打开车门。可没人下来。我过去一看,哪有什么人影儿,只有车夫在骂爹咒娘。看来他是没指望拿到车钱了。我们去十三号一问,才知道那儿住的是位规矩的裱(biǎo)糊工[1],从来没听说什么桑耶或丹尼斯的人。”

“你是说,”我惊得大声问,“那个走路晃晃悠悠、有气无力的老婆子在马车行驶的途中瞒过你和车夫,跳车跑了?”

“老婆子哩,真该死!”夏洛克·福尔摩斯嚷道,“很可能是个年轻人,精明强干。此外还是个出色的演员。看他扮演得惟妙惟肖。毫无疑问,他发现有人跟踪,便来这一招,乘人不备,溜了。这说明我们要找的那人不是单枪匹马,一定有班朋友愿为他冒险。”

夜深人静时,我听到那如泣如诉的提琴声。我知道,他还在探索如何去解决这已着手的怪题。

[1]裱糊工:用纸糊房间的顶棚或墙壁等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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