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汉庆吞下了这口“怨气”,在他熟悉的几个地方小有逗留,然后返回了他的居住地。
采访中,马汉庆自己的交代和当时警方所掌握的情况都说明马汉庆第二次来新疆的时间,是四年后的2002年。这中间有一大段空白,这段空白鲜为人知,又令人充满疑惑——这不符合马汉庆的行为逻辑和做事规则,你总觉得,其中存在着问题。
果然,在后来马汉庆的补充交代中,把这段空白填充了起来。他又交代了新的案件。
因这起案件本人未做充分采访,只能粗线条加以描述。
据马汉庆交代,他第二次来疆应该是在1999年6月初,他第一次到新疆作案的七个月之后。这显然与他半年前在乌鲁木齐失败而归那口恶气没有吐出有着直接的关系。从时间上推定,当时的马汉庆手头已有些紧迫,但还不至于窘迫到无钱的地步。
据有关文章描述,马汉庆那次来到乌市后十分谨慎,在乌鲁木齐做了多次踩点之后,终因“没有找到作案的机会”而没有动手。他放弃了在乌鲁木齐作案,返回途中住在了重庆。
马汉庆这次在乌鲁木齐没有找到作案机会,肯定是有着很多的内容的。一方面印证了警方的防备工作起了作用。一方面也印证了马汉庆做事的犹豫。有时一个最简单的事情也能使人改变初衷。比方摔了一只杯子,或者买东西和人吵了一架。你突然心情不好,感到来的不是时候。这都可能使马汉庆选择放弃。而真正的原因我们并不知道。
重庆,马汉庆是熟悉的。他在武汉作案后,曾逃到重庆,居住一段之后自重庆去了成都。马汉庆在任何地方都不会结交长久的朋友。可他知道重庆什么地方有人小赌。
逗留期间,他看中了一家高档服装专卖店。
如何起的杀心我们还是无从知道,但他已经决定在这里下手了。
据有关报导称,马汉庆经过精心准备,于1999年6月21日夜里,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榔头、三角刮刀、绳子等作案工具,潜入专卖店旁边的裁缝店内隐藏,观察专卖店内值班人员的情况。
这天他没动手,他做好了准备,在选择时机。
第二天,也就是6月22日晚上9时,马汉庆借值班人员松懈的机会,潜入服装店内隐藏。5小时后,到了23日凌晨2时,马汉庆确信值班人员已经睡熟,从服装店的暗影里走出,用榔头和刮刀将值班人残忍地杀害。然后,把店内5000余元现金和价值14万元的114件高档服装席卷一空。
报导说,马汉庆把这些服装拿到广东,以5万元售出。
过程肯定是残缺的,因我们手里没有材料。
这起案件,马汉庆没有动枪。因此,很长时间里,武汉、新疆的警察并不掌握他的这一犯罪事实。这个案件是马汉庆主动向新疆警察交代的,交代的时间是本人最后一次采访马汉庆的几天后,中间隔了一个元旦。很难推测他交代这起案件的动机。因当时马汉庆告诉我,他希望快点判决快点枪毙。他已有的罪行判处死刑已绰绰有余。交代新的案件只能推延对他的案子的审理过程。我始终在想,这很可能是他对某种期待的召唤。我不知道。我只记得我第二次采访他是元旦的前一天,他的交代在元旦之后。他的案子公安方面已在整卷,要报检察院了,我找不出其他原因。可那时我已经返回天津,不可能再去新疆见他了。
黄局长曾判断他可能是那种10分钟的罪犯其余时间都是“好人”的隐蔽极深的职业罪犯。他在新疆的几次持枪抢劫杀人都有这种特征。而重庆的案子确实给我们另外的一些感觉——他没有动枪,作案手段和方式都跳出了他的“定式”,他的行凶工具是锤子和刮刀,抢劫目标是少量现金和大批衣物。这令人费解。这仿佛不是马汉庆,而是另外一个人。
毕竟我们只能认识一个人的一些层面,他的犯罪意识里或许还有更隐晦的一些东西为我们所不知。
我手里至少有两个疑点,一是他到底分没分钱给张军?二是他的重庆作案,用锤子和刮刀杀人,他很可能比我所见到的了解的这个马汉庆更残忍得多,也可怕得多。我们确实无法排除,他可能还有更多的罪恶,但我们依然只能从已知的层面做出分析,以延续我们的描述。
三年后的2002年,马汉庆再次来到新疆,按时序说这是他的第三次,在新疆警察的视野里被认为这是他的第二次。依照马汉庆的说法,他估计到新疆警察已经把四年前乌鲁木齐所发生的案件忘记了,他自认为有了新的作案条件。
这次,马汉庆的目标是明确的。
他说,他当时的思想与几年前已经有了许多变化。首先,他有了家,有了老婆和一个女儿。他在居住地有了正常的生活。他此前多次杀人抢劫到的钱已经基本上花净。他很需要钱。而这时他在赌场上也接二连三地败走麦城。他说他自己也犯了赌徒们通常的毛病,他太想赢钱了。赌场就是这样一个魔鬼地方,你越想赢就越会输,他在赌场上已经厄运临头。
他说,他这次来疆作案,就是想多弄些钱,为了他的家,为了他的女儿——因他要过日子,因女儿的未来需要钱。
他还说,他成家之后,对犯罪的认识也有变化。他不想再杀人。他的目的是抢钱,而不是杀人。他要尽量地“少杀人”。他还说,他在抢劫时开枪是朝人的下半部打的,对周围围观的人,他只是拿枪吓唬一下,并没有开枪。
不知道这他当时的想法,还是被捕后对自己的粉饰。他确实只开了一枪,确实打在了受害人热合曼的腹部,但这颗子弹射穿了热合曼的腹动脉,造成对方大失血死亡。
2002年警方看到的情形,前边已经做了详尽的介绍。马汉庆在乌鲁木齐作案始终延用着同一个方式,可以理解为他的狡猾,也可以理解为他的愚蠢。他已经和在赌场上一样,越来越胆怯了。改变方式,他怕招来不测。他的锐气比以前已大为下降。
他像上次一样,在乌鲁木齐住进一家招待所。也和以前一样,到倒汇市场望风,寻找着作案目标。
而这次目标的选定,十分蹊跷。他到二道桥市场闲逛时,偶然遇到一个维族男子,看着像在倒汇市场上见过的人,马汉庆顺便跟踪到他的家。第二天他果然在边疆宾馆看到这个人在倒汇。
再观察,花去几天时间,还是那样,分段跟踪。马汉庆越来越觉得这个人符合他的理想——独自行动,骑摩托车,倒汇时所带钱款在50万以上,他已摸清对方从家到市场、从市场回家的时间和路线。
这次,马汉庆接受了上回的教训。他认为上次作案选择早晨是一个错误,于是,他把动手时间改为下午,在对方做完生意返回的时候。
一切似乎都非常顺利。
他站在路边等到了热合曼,用报纸档住他的枪,走上去把热合曼打倒。骑上摩托车就离开了——可他还是没有抢到多少钱。
真说不好是不是上帝一定要捉弄他,摩托车的座包里只和很少的钱,47000元,尽管比上次强,可比他奢望的470000元相去甚远。
马汉庆运气不佳,心绪也不佳。但他已提不起当年的气势,无奈中一步步执行着他的“逃跑“程序,忍受着失败的痛苦。
马汉庆把摩托车停在一个大院内——警方曾在这个大院做了大量工作。然后,他只身蹿过几条街道,在一个公共厕所里丢弃了他作案时戴的棒球帽和装钱的提兜。出来后搭乘出租车直接到了火车站,买到车票后把寄存在车站的行李包取出来,当天晚上,乘火车到哈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