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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烟火(第2页)

孙老板笑了,那种笑很轻,很淡,但很真。苏晚璃付了钱,提着酸奶和饼干走出便利店。孙老板没有说“下次再来”,因为不需要说。他知道她会来,她也知道自己会来。这种默契,不需要用语言确认。

苏晚璃回到小区的时候,在楼下遇到了小陈——四楼新搬来的那个幼儿园老师。小陈比她小两岁,圆脸,大眼睛,说话的时候喜欢歪着头,像一只好奇的小鸟。她正蹲在楼下的花坛边,不知道在看什么。

“小陈,你在干什么?”苏晚璃走过去。

小陈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苏姐,你看,这里长了一株野花。我上周就看到它了,那时候还是个小苗苗,今天开花了。”

苏晚璃蹲下来看,花坛边沿的裂缝里,长着一株小小的黄色野花,花瓣只有指甲盖那么大,但开得很精神,在风里摇摇晃晃的,像在跟路过的人打招呼。

“这是什么花?”苏晚璃问。

“不知道。但很好看,对不对?”小陈歪着头看那朵花,表情认真得像在欣赏一幅名画。苏晚璃看着她的侧脸,忽然想,如果自己当初没有离开霖市,没有来到临城,就不会遇到这些人。王爷爷王奶奶、刘叔张姐、孙老板、小陈——他们都是普通人,做着普通的工作,过着普通的日子。但就是这些普通人,用他们的善意和温暖,一点一点地把她从废墟里扶了起来。她没有欠他们钱,没有为他们做过什么大事,他们对她好,只是因为“这姑娘一个人在外地不容易”。

这种不求回报的善意,在霖市的时候,她从来没有遇到过。

“苏姐,你中午吃什么?”小陈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土。

“王奶奶叫我过去吃,白菜炖粉条。”

“哇,王爷爷做的白菜炖粉条超级好吃!上次我尝了一口,差点把舌头吞了。”小陈的眼睛更亮了,“苏姐,你能不能帮我跟王爷爷说,下次做的时候我也想吃?”

苏晚璃笑了:“你自己去说,王爷爷肯定会给你做的。”

小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不敢,王爷爷有时候看起来很凶。”

“他看起来凶,其实心很软的。你下次买点水果去看他,他肯定高兴。”

小陈点了点头,像是把这件事记在了心里。苏晚璃提着菜上楼,先回了自己家,把东西放下,拿了那袋橙子和两瓶酸奶,去了王爷爷家。王爷爷家的门还是留了一条缝,她轻轻推开门,喊了一声:“王爷爷,王奶奶,我来了。”

王爷爷在厨房里忙活,围裙系得紧紧的,手里拿着锅铲,头都没回:“来了就坐,马上好。”

王奶奶在客厅择菜,看到苏晚璃手里的东西,又开始念叨:“你这孩子,又买东西,上次买的糕点还没吃完呢。”苏晚璃把橙子和酸奶放在桌上,坐到王奶奶旁边,拿起一把小青菜帮她择。“王奶奶,这菜新鲜,张姐给的,说吃火锅用。”王奶奶看了一眼菜,点了点头:“张姐这人实诚,菜好,人也厚道。你以后找对象,就找这样的。”

苏晚璃被水呛了一下,咳了两声:“王奶奶,怎么又说到找对象了?”

王奶奶放下手里的菜,看着苏晚璃,表情认真起来:“晚璃啊,我跟老王头年纪大了,活不了几年了。我们就想着,在闭眼之前,能看到你找个好人,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我们就放心了。”

苏晚璃的眼眶一下子红了。她低下头,假装在择菜,把那点酸涩压了回去。“王奶奶,我现在过得挺好的。一个人,也能安安稳稳的。”

王奶奶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厨房里飘出了肉香,混着白菜和粉条的味道,浓浓的,暖暖的,像冬天的棉被一样把人裹住。王爷爷端着砂锅走出来,锅盖一掀,热气腾腾地往上冒,肉香一下子炸开了。苏晚璃深呼吸了一口,觉得自己像被什么东西灌满了——不是食物,是那种被当成家人的感觉。

她从小就没有被谁当成“家人”过。在她妈眼里,她是弟弟的提款机;在她弟眼里,她是家里的提款机;在顾清晏眼里,她是鱼塘里的一条鱼。只有在这里,在这两个跟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老人面前,她才是一个需要被疼爱、被关心、被惦记的人。

“愣着干嘛?盛饭啊。”王爷爷把饭勺递给她。

苏晚璃接过饭勺,笑了。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去年冬天,她刚搬到临城没几天,王爷爷王奶奶请她吃了第一顿饭。那时候她刚从招待所搬进来,行李还没拆完,整个人灰头土脸的,像个逃荒的难民。王爷爷做了红烧肉,王奶奶炖了鸡汤。她端着碗,吃了第一口红烧肉,眼泪就掉了下来,止都止不住。

不是因为红烧肉多好吃,是因为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过一顿有人专门为她做的饭了。在霖市,她永远是做给别人吃的那个人。给顾清晏带早餐、煲汤、做点心,费尽心思,用尽心意。他从来没有问过一句“你自己吃了吗”。而王爷爷王奶奶,第一次见面,就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从那以后,苏晚璃就知道,这座小城,她不会离开了。

吃完饭,苏晚璃帮王奶奶洗了碗,收拾了厨房。王爷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着看着就打起了瞌睡,头一点一点的,像只老猫。王奶奶给他盖了一条毯子,动作很轻,怕吵醒他。苏晚璃看着王奶奶的动作,看着王爷爷睡着时微微张开的嘴,看着窗外的阳光慢慢西斜,觉得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不是轰轰烈烈的,不是跌宕起伏的,就是这种安安静静的、一日三餐的、跟喜欢的人在一起的日子。

她从王爷爷家出来,回到自己家,换了一身衣服,坐在阳台的藤椅上。下午的阳光很暖,照在身上懒洋洋的,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轻轻抚摸她的背。绿萝的藤蔓已经爬满了花架,垂下来像绿色的瀑布。她伸手摸了摸最长的藤蔓,叶子滑溜溜的,像涂了一层橄榄油。

她拿起手机,打开备忘录,写下了今天的记录:

「临城第400天。周末,去菜市场买菜,刘叔多塞了一块豆腐,张姐送了一把小青菜,孙哥留了四块手工曲奇。小陈在楼下发现了一株野花,开在花坛的裂缝里,黄色的,指甲盖那么大。王奶奶说想看我找个人安安稳稳地过日子。王爷爷做了白菜炖粉条,很好吃。」

她停了一下,继续写:

「以前在霖市,我总觉得幸福是很远的东西,是要用眼泪和卑微去换的。现在我知道了,幸福就在身边,在菜市场里,在便利店里,在邻居家的饭桌上。不需要去换,只需要去发现。」

「存钱罐里有十七万了。房贷还了六个月。绿萝从十二盆变成了十五盆,花架快放不下了,我想在阳台上再搭一层。今天我站在阳台上晒太阳,觉得风很轻,天很蓝,绿萝很绿。我也很好。」

她锁上手机,把手机放在藤椅旁边的小桌上。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她的脸上、手上、绿萝的叶子上。她闭上眼睛,靠着藤椅,慢慢地摇晃着。椅子发出轻微的吱呀声,像一首没有词的歌。

她没有想任何人。没有想顾清晏,没有想周牧之,没有想沈知衍,没有想林屿白。她的脑子里是空的,像今天的天空一样,蓝得干干净净的,什么都没有。

但什么也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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