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由奢入简难
不得不说,用大锅炖的肉就是香,哪怕狼肉味道不怎么样,经过大铁锅的炖煮之后,被李杰给端在手中的大碗,能闻到狼肉不断向外散发的浓郁肉香。
狼肉的味道不好,家里还有其他的肉可以吃,想起家里还有两只肥嘟嘟的野兔,李杰的口中甚至都不由自主的在分泌唾液,他想吃兔肉了!
毕竟是从山上打的野兔,要比后世那种用饲料喂出来的兔子好吃多了。
回到家里之后,李杰将一大碗狼肉放在了厨房,然后便开始收拾起那两只野兔。
小丫头李晓雪也醒了,她挣扎着从何沐曦的怀中下来,跑到一旁,眨巴着乌黑的大眼睛看父亲处理野兔。
“爹,兔兔好吃!”
“嗯,好吃……”
小丫头的年龄不大,却也知道兔子不仅可爱,而且还很好吃,就这样看着两只兔子被扒皮,口水差点从嘴角流出来了。
李杰一边处理着野兔,一边在心中思索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
在狼群出没的情况下,贸然上山去打猎,确实遇到了危险,可今天的收获也很大。
他现在已经被大队长李德民任命为守山人,能够成为村子守山人,不仅要胆大心细,还要有丰富的狩猎经验。
更要有拿得出来的战绩,这样才能让其他人信服。
守山人一般都不住在村里,而是在村头靠近大山的位置建了一所小木屋。
一旦有野兽出没守山人要第一时间出面,守护村子的安全。
李家村这边靠近磨盘山,主要防范的就是野猪和狼,山里面也有熊,不过很少会到村子附近活动。
大部分时候,要防范的都是野猪,每到麦忙和秋收两个收获粮食的季节,野猪就会下山祸害庄稼。
现在的大部分村民都是吃不饱饭,粮食收上来后还要交公粮,剩下的才是每家每户的口粮。
若是粮食被野猪给霍霍了,要上交的公粮不能少,分到的口粮会少许多,村民们就只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像李家村这样的小山村,几乎每个村子都有守山人的存在。
李杰想的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现在还没有改革开放肯定不能大张旗鼓的做生意,改变家人生活最快且最有效的手段,那就是上山打猎。
成为守山人之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打猎,打到的猎物,也可以拿到公社去换钱和物资,不用再担心别人眼红和嫉妒。
见丈夫在厨房这边忙活,何沐曦也过来帮忙。
小丫头李晓雪看到母亲之后,指着两只被剥皮的兔子,有些兴奋的喊道。
“娘,兔兔,吃肉肉!”
看着案板上两只已经被丈夫处理好的野兔,还有女儿那欢呼雀跃的模样,何沐曦的心中却感觉有些愧疚。
丈夫为这个家付出了太多,而她却什么也做不了。
“阿杰,你明天不去山里了吧?”
李杰洗了洗手,走上前将去将媳妇揽入怀中,语气异常温柔的说道。
“知道了媳妇,不去山里了,明天我哪也不去,老老实实在村里待着!”
“快去做饭吧,我饿了,那狼肉的味道一般,不太好吃,咱们每人吃一块尝尝味就行,我们一会吃兔肉,狼肉给给家里的大黑吃吧……”
“汪!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