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官能第七十三
属性:马云。官、任也。任其所能也。即本篇第七节。雷公有官能之问、故名篇。
x一纪x张云。汇言也。志云。纪、纲也。
x司诵之x简案、司、主也。言帝自主诵之也。
x血气多少x马云。大义见素问血气形志篇。
x行之逆顺x张云。阴气从足上行。至头而下行循臂。阳气从手上行。至头而下行至足。故阳病者。
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反者。皆谓之逆。
x出入之合x诸本云。合、一作会。马云。自表而之里为入。自里而之表为出。张云。经气自内而出。自外而入。俞有不同。
x谋伐有过x马云。即其犯病而为有过者。则谋伐之。张云。知其出入。则可因过而伐之也。
x知解结x马云。卫气篇曰。能知解结。契绍于门户。
x气门x马云。即气穴也。素问明有气穴论。凡穴皆可以气穴称。张云。即经络类。诸经标本气街之义。
一曰手经为上。足经为下。气脉必由之处。是为门户。亦通。简案、生气通天论云。气门乃闭。王注。气门谓玄府也。所以发泄经脉营卫之气。故谓之气门也。盖本节所谓气门。与此自异。姑仍马注。
x四海x马云。本经海论云。膻中为气之海。冲脉为血之海。胃为水谷之海。脑为髓之海。
x寒热淋露x马云。或为寒热。或为淋露。疑即岁露篇之所谓遇岁露也。张云。淋于雨。露于风。邪感异处。当审其经也。志云。寒热阴阳血气也。淋露中焦所生之津液也。下经曰。中焦出气如露。志又岁露篇注云。淋露寒热者。汗出而为寒为热也。简案、诸注未稳。当考神农本经。及名医别录各药主疗。言淋露者数条。
曰女子血闭。淋露下血。(黄芩条)崩中淋露。(延胡索条)泄痢淋露。(浓朴条)风邪淋露。(狗脊条)伤中淋露。(白微并大豆条)多汗淋露。(白胶条)主淋露。(木香条)缪希雍狗脊疏云。气血不足。则风邪乘虚客之也。淋露者。肾气与带脉波任俱虚所致也。又浓朴疏云。淋露虽属下焦为病。然多因胃家湿热下流。此为下血淋露不已也。此说亦未允。盖淋露与淋沥同义。谓如淋下露滴。病经久不止。肘后方云。尸注大略。
使人寒热淋沥。默默。不的知其所苦。医说引鸡峰方作寒热淋露。沉沉默默。外台云。劳极之病。吴楚谓之淋沥。可
以见耳。九宫八风篇。淋露寒热。亦淋沥寒热之谓。
x以输异处x马云。以其输穴。必皆异处。当审于经。调其脉气之往来。张云。邪感异处。当审其经也。
x左右肢脉x诸本。脉、作络。马云。即前经脉篇。所谓其支者其别者是也。志云。左注右而右注左。
左右上下。与经相干。布于四肢。出于络脉。与脉外之气血相会于皮肤分肉间也。简案、肢、即支字。马注为是。
x虚与实邻知决而通之x马云。若虚与实邻。则知决虚实而通之。张云。邻、近也。近则易疑。
疑则以似为是。冰炭相反矣。故当知决而通之。志云。虚与实邻者。血与气之不和也。故决而通之。
x犯而行之x赵府本张本。犯、作把。正脉道藏熊本并云。犯、一作把。张云。邪客大络者。左注右。
右注左。把而行之。即缪刺也。志云。左右不调者。人迎气口之不调。故当犯而行之。简案、左为人迎。右为气口。出于王叔和。而古无其说。志误。
x阴阳不奇x马云。人身阴阳。诸经相为配合。未尝有奇行者。能知各经之所起。张云。奇、不偶也。
不奇则和矣。故知起时。志云。阴阳不奇者。脏腑阴阳。交相配合。十二经脉。交相贯通也。故知起时者。如乘秋则肺先受邪。乘春则肝先受邪之类也。
x审于本末x(止)x刺道毕矣x马云。禁服篇云。审其本末。察其寒热。又终始篇云。本末之寒。温之相守司也。张云。本末、标本也。寒热阴阳也。所在三部九候之病脉处也。官、任也。九针不同。各有所宜。
能知以上之法而任用之。则刺道毕矣。
x明于五输x马云。五脏有井荥俞经合之五俞。六腑有井荥俞原经合之六俞。然六腑之原并于俞。则皆可称为五俞也。徐疾者。针法也。(小针解云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是也)屈伸出入者。经脉往来也。(见邪客篇屈折逆顺之数)言阴与阳合于五行者。泛言阴阳分而为五行也。五脏六腑亦有所藏者。指人身有阴阳五行也。(如肺为阴大肠为阳肺为金肝为木之类)四时八风尽有阴阳者。指天道有阴阳五行也。(八风见九宫八风篇)各得其位。合于明堂各处色部者。言人身之面部。各得其五行之位。合于明堂及各处之色部也。其面部之分为五脏六腑者。可以察其身形之所痛。(并见五色篇)其色见于左右上下者。可以知其何经之寒温。张云。皮肤之寒者多阴。温者多阳。滑者多实。涩者多虚。简案、甲乙以知其所苦一句。接下文为针法。
x膈有上下x(止)x徐入之x甲乙无在字。稀、作布。疏、作涿。注。太素作希而疏之。(案涿字书无考涿音斫击也义难叶)马云。膈有上下。(心肺居于膈上脾居中州肝肾居于膈下)必知其病气之所在。先得其经脉之道。然后可以用针。稀者针之少也。疏者针之阔也。(终始篇云疏取之上)深者深入其针也。留者久留其针也。
x引而去之x张云。泄于下也。
x视前痛者x马云。视先痛者。常先取穴以刺之。所谓凡病必先治其本也。志云。视身以前痛者。常先取之。
x留而补之x张云。补中气可以拒之。志云。候阳气至而针下热。补其阳以胜其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