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少碰它。
那本笔记本太沉,每一次翻开都像是在翻检旧伤口,指尖一翻,回忆就像咸水,渗进骨缝里,不痛,却麻。
但那天夜里,她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了它。
她从最底层拉出那个灰尘覆着的本子,拂了拂封面,坐在窗前。
窗外风声如旧,楼下灯光未熄。
她打开第一页。
字迹依旧清晰,第一页上写着一行话—她自己写的:
接着,是第一条。
她没有抱怨,只写下那一行字,后面画了个淡淡的笑脸。
第二页:
她没有反驳,只是在那句“你喜欢”下划了红线。
再往后:
一页一页,密密麻麻。
总共三十七条。
她没有夸张,没有情绪化描写,只是如实记录。
没有控诉,只有清晰的时间、事件,还有一句简短的总结。
很多人说她不吵不闹,是懂事。
只有她知道,那不是懂事,是失望太多之后的本能自保。
因为她知道—闹,是还抱着希望。
但她那时候已经不抱希望了。
她只是想记住,她爱过,努力过,等过。
她曾在这些日子里,一次次说服自己他会变好,他只是太忙,他只是暂时抽不出时间,他没有不在意,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